冀三地高校聯合共建優勢法學學科
專家籲灣區合作育法學人才
【本報消息】由粵港澳大灣區法學教育與人才培養聯盟主辦,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和廣東省法學會港澳基本法研究會承辦的二○二○年會昨在廣州召開。澳門城市大學協理副校長葉桂平、課程主任李洪江作為澳門特區高校代表應邀出席並作主題發言。
鼓勵高校互認學分
年會昨日上午九時半在廣州市天河區陽光酒店會議廳舉行,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研究會、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法學會,以及大灣區多所大學一眾法學領域研究成就顯著的專家學者亦出席與會。葉桂平在交流時談到,自《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頒佈以來,為進一步理順灣區內粵港澳法律差異問題,中央先後出台多個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加強灣區城市合作。特別是今年八月中旬以來,國家連發多份文件,通過港澳律師在灣區的執業試點,更為港澳律師開啟一扇機遇之門,從而加強三地的法律認同。有關舉措為大灣區法學教育與人才培養提出更高的要求。
葉桂平建議國家教育部和粵港澳三地政府繼續支持大灣區高校合作辦學,鼓勵聯合共建優勢法學學科、具三地特色的模擬法庭和灣區法律研究中心。同時充分發揮大灣區法學教育與人才培養聯盟的作用,善用澳門作為中葡平台、澳門與葡語國家高校具有深厚的淵源優勢,加強推進資格互認和優勢互補下的深度合作,鼓勵高校間探索開展不同層次的法學課程的學分互認,實施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
深化灣區司法協作
對於如何更好地做好粵港澳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葉桂平認為深化大灣區法律和司法合作非常重要,特別是共同推動建立三地公共法律服務協調機制。現階段粵港澳在登記公證方面的合作已取得共識,逐步實現大灣區跨境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的構思有必要盡快落實。
李洪江結合澳門城市大學法學院發展情況,呼籲聯盟高校加強合作交流,實現更多的師資和學術資源共用,全面提升灣區法學教育和人才培養的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