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站運行事件通報澳方
【本報消息】警察總局訊:本月廿七日,廣東省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廣東核電站核事故應急粵澳合作共識”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通報一則台山核電站運行事件。
本月廿五日,台山核電站二號機組按計劃開展電站柴油機定期試驗期間,柴油機因勵磁設備故障停運。當地工作人員立即按程序開展恢復操作後,柴油機恢復正常。
事件處理過程中,機組始終處於安全運行狀態。台山核電站已將情況及時報告了核安全監管單位,立即分析及處理故障原因,並在電站內部開展經驗反饋。
根據國際核事件分級表及核安全法規,本次事件於本月廿六日被界定為零級偏差事件(國際核事件分級表把核事件分為一至七級,零級事件是國際核事件分級以下事件,僅供糾正偏差和經驗反饋)。本次事件對機組安全運行、員工健康、周邊公眾和環境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