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京順義區多地入境醫觀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北京市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自昨(廿七)日中午十二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北京市順義區南法信鎮、高麗營鎮或勝利街道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當局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截至昨(廿七)日中午十二時,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街道大山子社區,順義區南法信鎮、高麗營鎮或勝利街道;二、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的先進街道、光中街道,瀋陽市于洪區的北陵街道、華潤橡樹灣;三、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的東寧市東寧鎮、綏芬河市;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高昌區;五、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的郫筒鎮(郫筒街道)、唐昌鎮、犀浦鎮(犀浦街道),及成華區跳蹬河街道;六、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的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