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抵港者須酒店隔離廿一天
前廿一天曾留英逾兩小時不准登機來港
【香港中通社廿四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廿四日刊憲,修改抵港人士強制檢疫規定,從十四天延長至最多廿八天;英國抵港人士在酒店強制檢疫期延長至廿一天;而所有在登機前廿一天曾逗留英國超過兩小時人士,將不獲准登機來港。
特區政府就《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五九九C章)、《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五九九E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五九九H章)下的法例修訂及指明刊憲,以加強對曾逗留英國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要求。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全球疫情近日越趨嚴峻,英國和部分歐洲國家出現傳播力較強的新變種病毒,必須嚴陣以待,外防輸入。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包括全球及本地疫情發展和出入境人數變化,有需要時會加強對從其他高風險地區到港人士的強制檢疫要求。
香港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廿四日告訴香港中通社記者,指定酒店計劃整體運作良好。
許多酒店參與計劃前已經有服務檢疫旅客的經驗,而且早前特區政府已透過視像會議向酒店業介紹有關規定,並安排專責隊伍巡查,目前沒聽過有旅客不遵守防疫規定。
就酒店如何分辨曾逗留英國的抵港人士,姚思榮表示,入住酒店前旅客需要預訂房間,酒店透過查看預訂資料及護照即可分辨,而且衛生署在旅客抵達機場時亦會進行檢測,每個環節都有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