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學生涉縱火移交檢院
【本報消息】五名青少年於勞動節大馬路污水處理廠公園玩火,點着紙巾驚動途人報案,司警接獲消防轉介,到場接觸五名年齡九至十一歲的小學生,經查問後確定三人曾以打火機點燃紙巾,五人被帶到警處跟進。
案中五名青少年年齡九至十一歲,均為男性,就讀小學四至六年班,當中四人同校。其中三人涉嫌縱火罪移交檢院。
事發本月十九日傍晚六時許,消防接報到場處理事件,期間於地上發現兩個打火機及曾被燃燒的紙屑灰燼,無需開喉灌救,但認為起火原因有可疑,遂通報司警局接手跟進,事件中無人受傷。
司警到場後,接觸五名涉案青少年,調查期間三人承認在公園玩火,以火機點燃紙巾及蠟燭,另外兩人則只是旁觀,現場沒有其他物品被燒燬。由於三人未達刑事歸責年齡,玩火的三名青少年以涉嫌人身份移交檢院,作進一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