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報到三次
黎智英獲准千萬保釋
【本報消息】官司纏身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欺詐後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在兩案中均被拒保釋,押於赤柱監獄。黎昨早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一併就兩案申請保釋。案件由法官李運騰處理,他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釋外出。
黎智英保釋條件包括須交出一千萬港元保釋金、三名人事擔保各十萬元、不得離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應訊,他不得離開住所,並須交出全部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
保釋期間,黎智英不得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得會見任何外國官員,不得接受所有形式的訪問,不得在線上或線下發表任何文章,不得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意見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