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大連光中街道者入澳需醫觀
【本報消息】應變協調中心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遼寧省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二/二〇〇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自二○二○年十二月廿四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光中街道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