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剪鉗堵路 背包搜噴漆
理大學生非法集結罪成
【香港中通社二十二日電】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在香港旺角有多人堵路被捕,其中一名現年二十歲的香港理工大學學生被搜出剪鉗及噴漆等。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施祖堯二十二日裁定,被告非法集結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名成立,兩周後判刑,期間須還押看管。
案情指,警員當晚在距離十五米外看見二十至三十名黑衣人,在旺角始創中心外行車路用燈飾等堵路;警員上前截獲並拘捕逃跑的被告,當時被告手持剪鉗,警方在其背包中搜出兩支噴漆。
施祖堯指出,警員的證供簡單直接,接納警員為誠實可靠。被告與一衆黑衣人堵路有目共睹,擾亂秩序,罔顧風險或激使他人用武,或因警方驅散引起騷亂,令旁人擔心個人安危及財產受損,裁定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施祖堯指出,因環境證供充分,衆人身穿黑衣,有人在地上塗鴉,被告攜帶防毒面具等裝備有備而來參與堵路,因此被告管有噴漆必然意圖塗鴉以表達政治訴求,裁定被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
被告蔡頌希被控於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旺角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並管有一把剪鉗及兩支噴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