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撥廿四萬助十四困難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近日撥款二十四萬七千九百元,以襄助十四個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張玉蘭,女,六十六歲,居黑沙環。申請人自○三年中風,後因拖地跌倒骨折,導致行動不便,生活難自理。申請人雖有一子,但有家庭未能提供太多照顧。申請人依靠政府援助維生,但需自費購買部分藥品。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九千九百元援助。
二、申請人陳丹林,男,五十三歲,居黑沙環。申請人因病多年來不能長時間工作,去年再因重疾完全失去工作能力。家中兩名兒子沒有提供經濟援助,僅靠其妻獨力承擔家中開支。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三、申請人楊振芳,男,七十歲,居黑沙環。申請人在內地接受手術花費約八萬元,其中五萬元向親友借取。申請人兒子兩年前在內地家中發生意外,及後手術花費約三十萬元。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梁錦廉,男,六十九歲,居於青洲。申請人為獨居老人,以拾紙皮維生,由於中風及患病無法工作,亦不能自理,須由房屋局的社工跟進。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五、申請人麥翠玲,女,七十一歲,居望德堂區。申請人母親腎臟有問題,早前入院接受診治已花費七萬多元。加上申請人母親患上各種疾疾,每月醫療費約三萬元,擔心長期無法承擔沉重的醫療費用。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六、申請人吳子龍,男,三十六歲,居筷子基。申請人去年發生交通意外,身體多處受傷,治療費約十多萬元,至今仍未完全康復,無法工作。申請人為家中經濟支柱,恐生活無以為繼。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七、申請人李觀灶,女,八十歲,居筷子基。申請人膝部有問題,在澳沒有固定居所,但定期要回澳接受治療。申請人兩兒子和丈夫在內地均因病去世,殮葬費用由親友墊支,暫欠下五萬多元。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何惠嬌,女,四十七歲,居黑沙環。申請人手術後患有後遺症,右手不能活動自如,右腳行動不便。申請人丈夫確患頑疾,於內地接受治療時支付沉重醫療費用。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九、申請人盧俊宇,男,八歲,居路環。申請人父親去世,靠母親維持家庭開支,母親早前亦意外受傷,無法工作,更慘被業主逼遷。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十、申請人周佩蓉,女,七十七歲,居慕拉士。申請人為獨居長者,身患多病,其丈夫去年離世,殮葬費約三萬元。申請人有一名兒子,但要申請人定期寄錢回上海治病。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孫雪敏,女,三十二歲,居住台山。申請人丈夫原為家中經濟支柱,早前患上難治之症,失去工作能力,家中積蓄所剩無幾。申請人尚有兩名女兒,分別為七歲和兩歲。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五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江玉群,女,六十二歲,居夜呣街。申請人兒子確診惡疾,已休學並於公立醫院接受治療。申請人與丈夫離異,沒有提供協助,每月租屋已花費六千多元。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黃兆基,男,三十四歲,居三層樓街。申請人的弟弟早前因病失去工作能力,每月需服用營養品改善病情,現時身體虛弱未能接受手術。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鄧國富,男,六十三歲,居台山。申請人一家四口租屋居住,現時已拖欠數月房租,更遭業主逼遷,加上妻子懷孕,未有工作能力,兩名子女分別是五歲和三歲,靠申請人支撐家中開支。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五千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