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安審辦法發佈
【中新社北京十九日電】中國國家發改委今天披露消息稱,經中國國務院批准,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發佈《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以下簡稱《安審辦法》)。
國安法為依據
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進行安全審查,是國際通行做法。二○一一年,中國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近十年來,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歷經大幅改革,特別是今年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以下簡稱《外商投資法》)在法律層面正式確立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大幅提升外商投資便利化程度。同時,為統籌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和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外商投資法》規定國家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進行安全審查。
據介紹,《安審辦法》以《外商投資法》、《國家安全法》為主要法律依據,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和新發展理念,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開放和安全並重,總結近十年來審查工作實踐,借鑒主要國家審查制度成果,對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作出較為全面系統的規定,以在積極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的同時,有效預防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為更高水平對外開放保駕護航,助力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據悉,《安審辦法》共二十三條,規定了適用審查的外商投資類型、審查機構、審查範圍、審查程序、審查決定監督執行和違規處理等,進一步提高了審查工作的規範性、精準性和透明度,盡可能減少對外商投資活動的影響,保護外商投資積極性和合法權益。
明年正式施行
根據《安審辦法》,中國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工作機制辦公室設在國家發改委,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牽頭,承擔外商投資安全審查的日常工作。《安審辦法》將於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後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