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賭家傭盜僱主鑽戒判緩刑
內地漢偷賭客手提包囚一年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宣判兩宗盜竊案,案發地點分別在住宅和娛樂場,一名外籍家傭和內地男子罪成,獲刑一年三個月和一年,前者准予緩刑。
鑽戒價值難證實
第一宗案件的被告姓Maurera,女性,家傭,涉加重盜竊罪、盜竊罪和詐騙罪。案情顯示,該家傭涉藉屋主不為意,偷去屋主家中的鑽石戒指。其後,該家傭把相關鑽石戒指和屋主提供其使用的智能手機到押店典當,分別取得七千元和六百元。
法官於宣判時指出,該家傭承認指控,辯稱相關的七千多元款項已全數在賭博中輸掉。雖然事主聲稱相關鑽石戒指購買時的金額約五萬五千元,但由於缺乏客觀證據證實該鑽石戒指的實際價值,故只能裁定相關鑽石戒指的金額為不少於七百元,未能構成加重盜竊罪所訂定的金額。
量刑方面,法庭裁定其涉及的加重盜竊罪改判為普通盜竊罪,結合尚有的一項普通盜竊罪和兩項詐騙罪,合共判囚一年三個月,緩刑三年。
袋內金額欠證據
第二宗案件的被告為張X軍,內地人,涉加重盜竊罪。法官於宣判時指出,張X軍承認指控,承認在娛樂場趁事主不為意,盜竊對方放在椅子的手提包,聲稱相關手提包內並沒有任何金錢,只有事主的身份證明文件,所以便當場棄掉。然而,事主卻提供了不一樣的版本,聲稱手提包內有十六萬元籌碼。
法官指出,雖然有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顯示,事主曾把籌碼放入手提包,張X軍亦曾把手提包帶入洗手間,但除了事主的證言,沒有其他客觀證據證實該手提包內有多少金錢。裁定張X軍一項加重盜竊罪改為普通盜竊罪,判入獄一年,未能認定相關的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