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階段持修揭三違規個案
當局:涉公帑須嚴執簽到規定
【本報消息】教青局昨日上午九時半在該局一樓仲尼堂舉行講解會,詳細介紹政府推出第四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申請程序、審批規定、資助流程及應注意事項。
該局延續教育處長黃志勇受訪表示,計劃於九月開始至今,當局已對約一百間持教機構巡查共三百多次,至今僅發現三宗涉嫌違規個案,未來會積極展開調查並跟進。
電子監察效果很好
黃志勇表示,涉嫌違規個案多涉及宣傳內容、上堂時間及地點與審批資料不相符等方面,當局已開展調查程序。新引進電子監察系統,方便電子報名、電子簽到甚至電子巡查,效果很好。不過就發現有近一成學員因遲到或早退等問題導致簽到無效,值得改善。
有與會機構代表關注稱,當局能否彈性處理學員中途離開等情況。黃志勇回應稱,持修計劃涉及公帑,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簽到規定。若讓學員利用自我聲明處理遲到或早退,或使機制缺口愈來愈大,嚴重影響出席率。
政府重申,所以推出第四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冀能繼續為終身學習創造有利條件,鼓勵居民持續進修,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配合經濟產業多元發展及營造學習型社會。該計劃最新一期的本地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至二十日期間接受申請,機構可向當局申請明年四月至九月期間開辦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