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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2日
第A11版: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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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反壟斷調查 或非“拆”不可?

臉書未來或面臨非“拆”不可的命運(中新社)

臉書反壟斷調查 或非“拆”不可?

【中新社北京十一日電】去年九月美國各地相繼掀起的對Facebook的反壟斷調查,在近期有了最新的結果。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來自48個州及地區的總檢察長聯合提交了兩份針對Facebook的獨立反壟斷訴訟。

受此消息影響,Facebook股價出現大幅下挫,而根據訴訟內容,未來其或許將面臨非“拆”不可的命運。FTC希望聯邦法院發佈一項永久禁令,要求Facebook剝離包括Instagram和WhatsApp在內的資產,禁止Facebook向軟件開發者施加反競爭條件,且Facebook未來的收併購案都必須尋求事先通知和批准。

為何針對上述兩款應用?FTC在訴訟中表示,Instagram一直在吸引Facebook主應用的用戶,Facebook試圖阻止Instagram對Facebook的侵蝕,由此可見,Instagram獲得獨立將對Facebook的社交網絡構成重大威脅。

同時,Facebook一直限制WhatsApp提供移動消息服務,而非允許WhatsApp成為與Facebook主應用競爭的個人社交網絡提供商,並限制WhatsApp在美國的推廣。

利用主導地位打壓

紐約總檢察長萊蒂西亞‧詹姆斯(Letitia James)表示,近十年來,Facebook一直在利用其主導地位和壟斷力量,打壓較小的競爭對手,扼殺競爭,這一切都是以犧牲普通用戶為代價的。“這家公司在競爭對手威脅到公司統治地位之前就收購了他們。”

但Facebook對Instagram和WhatsApp的兩起收購案在當年都得到了FTC和反壟斷監管部門的許可。

Facebook副總裁兼首席法律顧問詹妮弗‧紐斯特德(Jennifer Newstead)表示,FTC在53頁的訴狀中沒有提到它在數年前就已經批准了這些收購,政府現在想要推倒重來,這給美國企業發出了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警告,任何交易都不是最終的。

併購方式滅競爭者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稱,Facebook的確存在壟斷行為,其通過併購方式消滅競爭對手,將其納入後卻限制這些應用獨立發展,“一方面購入麾下,另一方面卻努力將其邊緣化,並以Facebook作為主導載體替代這些潛在競爭對手的市場。”

Facebook未來非“拆”不可?“Facebook的壟斷案件最終結果取決於是否有證據證明其通過併購阻礙競爭對手發展,然後通過支配市場來獲取壟斷地位。”盤和林稱,Facebook現階段在社交領域的市場份額毋庸置疑,但其是否阻礙了其他創新企業、競爭企業獨立發展,包括下屬的Instagram和WhatsApp有沒有被Facebook干預和遏制是反壟斷案交鋒的關鍵。在美國,反競爭性的行為和規避競爭的行為就是壟斷行為。

互聯網難界定壟斷

事實上,面臨反壟斷調查的不止是Facebook。美國傳統互聯網巨頭FAAG(Facebook、Amazon、Apple、Google)的頭頂都懸着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今年七月末,FAAG更是首次齊聚反壟斷聽證會。四位CEO在長達五小時的聽證會中發言並均強調,數據表明他們所處的市場競爭激烈,他們的創新產品和服務給消費者提供了便利。議員們則將重點放在這些公司的壟斷行為、不公平競爭等問題上。

盤和林直言,反壟斷的目的是遏制大型企業損害競爭,因為只有維持競爭,消費者才能在商家的競爭中獲益。但對於互聯網行業,界定壟斷並非易事,因為很多服務是免費的,且服務的邊界、領域劃分又相當複雜。

“各國對互聯網公司是否壟斷的界定應該基於其有無競爭對手、有無妨害同行業競爭等方面,而市場份額並不是可行的參考依據,因為互聯網行業領域邊界十分模糊。”盤和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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