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寓所停車場長期有車佔道阻泊車
保安部隊人員毀三車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保安部隊人員疑因不滿所住大廈停車場的公共地方長期有車輛佔用兼阻礙其泊車,為了洩憤涉嫌在過去兩個月、先後兩次用石頭毀損三輛車,三名車主報稱共損失四萬四千七百澳門元。司警前日傳召涉案男子到局調查後,將其拘捕並起訴。
被捕的本地男子姓盧,三十八歲,二○○四年入職保安部隊。司警落案控以加重毀損及毀損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現場在海洋花園第二街某屋苑二樓的停車場。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和十一月二十日,上述停車場先後有三輛車,包括一輛私家車、一輛貨車及一輛電單車疑遭人用硬物毀損,各車主報案追究。司警調查後,透過閉路電視錄影發現於上述日子同一名男子三次用石頭毀損涉案車輛後離開。
至前日,司警成功傳召涉案姓盧男子到局調查。經查問,有人供認因不滿停車場的公共地方長期有車輛佔用兼阻礙其泊車,為了洩憤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