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助夫婦移民 拍心口成功攞證
男子涉騙女外僱十六萬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於兩年前向一名女外僱訛稱認識貿易投資促進局的高層,可協助她及其在內地的丈夫申請來澳定居,承諾一定成功,但須付背景審查等費用。女外僱先後交付二十一萬港元,但相關申請一直沒有音訊。女外僱多次追問申請進度後,才獲告知申請不成功,又指會全數退還款項,但最終女外僱只獲退還五萬港元,懷疑受騙,本月初向司警報案追究。
稱識貿促局高層
被捕本地男子姓吳,五十七歲,報稱裝修公司東主。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案件昨日上午移送檢察院偵辦。案中疑受騙女外僱四十九歲,報稱客戶服務主任。
本月二日,事主向司警報案,指在二○一八年被一名姓吳本地男子以協助辦理技術移民為由,詐騙了十六萬港元。
案情顯示,事主二○一七年在路氹某酒店工作時認識吳某。至二○一八年八月,吳某向事主訛稱自己認識貿易投資促進局的高層,有能力為她及其在內地的丈夫申請來澳定居,但需付三十七萬港元,又保證能成功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
還款五萬開空票
事主信以為真,按吳某要求先支付五萬港元背景審查費,吳某收款後發出收據。事主之後再支付十六萬港元申辦費用後,吳某指餘下十六萬港元可待收到相關通知後才支付。但之後事主一直收不到任何消息,多次追問吳某,吳某向事主訛稱申請不成功,會先退還五萬港元,又指餘下十六萬港元之後再退還。
至今年八月,吳某仍拖延還款。因事主不斷追債,吳某曾開出一張支票予事主,但要求她兩個月後才兌現。事主兩個月後往銀行兌現支票時,獲職員告知支票無法兌現,報案追究。
認罪稱經濟困難
至前日,司警成功傳召涉案吳某到局協助調查。經查問,有人供認犯案,又指因經濟困難,向事主訛稱認識相關官員及可協助她辦理來澳居留手續。成功詐騙對方二十一萬港元,贓款事後已悉數用於私人周轉。又供稱曾以偽造文件令事主相信他正辦理申請手續。因事敗為拖延事主,曾退還五萬港元,但往後無法再籌到錢還款,惟因事主不斷追債,便開出一張支票以再拖延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