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政府運作 特區享專屬提案權
立會否決蘇嘉豪提案上訴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日舉行的全體會議否決議員蘇嘉豪的上訴。該上訴案源於蘇嘉豪今年七月向立法會提交《受資助社團公佈帳目》法案,但遭到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初端拒絕,理由是法案涉及“政府的運作”,屬特區政府專屬提案權範圍。蘇嘉豪隨後提出上訴,再被立法會執委會駁回。最終上訴至全體會議。
蘇嘉豪引介時表示,不認同這份《受資助社團公佈帳目》法案內容實質地影響政府運作,議員依法有權提案。是次上訴為捍衛議員的憲制權力,也為遏止濫用公帑資助。法案最終在廿八票反對,四票贊成下,不獲全體會議通過。
議員馬志成投下反對票並發表表決聲明,他稱,提案人所提出的法案,涉及賦予澳門特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新的職責和運作方式。相關內容事關政府運作,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七十五條,以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一百○四條,對於涉及政府運作的法案,屬於特區政府的專屬提案權。認同執委會第三十三/二○二○號決議中的有關分析,認為提案人所提出的法案已違反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