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抗拒脅逼罪成
【本報消息】一名男子涉襲警,其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指控。合議庭裁定,其一項抗拒脅逼罪成,判囚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須向受傷的兩名警員賠償六十元和九十元醫療費。
男被告姓何,缺席庭審,涉一項抗拒脅逼罪。法官於宣判時指出,何某否認襲警和損毀自身的手提電話。三名警員則供稱,何某在過程中有反抗並故意損毀自身電話,當中兩名警員受傷,經接受治療後,二人均需要一日時間康復。由於何某當時的反抗只有一個犯罪決意,裁定其一項抗拒脅逼罪成,判囚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