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拾他人手機法辦
【本報消息】三名內地及本地女子早前分別在的士和某酒店涉嫌拾獲他人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日前先後被治安警拘捕,同被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兩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案兩名被捕內地女子二十五歲和三十餘歲。治安警早前接獲一居民報案,指在乘搭坐的士到達目的地落車後,發現一部價值五千六百元人民幣的手提電話遺留在的士上,報警處理。
治安警經調查,鎖定兩名曾乘搭該的士的女乘客為目標疑犯。警員日前在路氹某酒店客房將她們拘捕,起回贓物。經查問,兩人供認日前在乘搭的士時,在後座發現有關手提電話,一時貪心取走並據為己有。
另一案被捕本地女子五十餘歲。治安警早前亦接獲一居民報案,指在路氹某酒店用膳時,不慎遺留一部價值四千五百元人民幣的手提電話在餐檯上,折返尋找不果,懷疑遭人取走,報警處理。
治安警經調查,鎖定一名女子為目標疑犯。警員日前到她住所將其拘捕,起回贓物。經查問,有人供認案發當日用膳時,在椅子上發現有關手提電話,一時貪心取走並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