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拾遺不報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年逾六旬本地男子上月底在關閘馬路一家銀行的櫃員機涉嫌拾獲他人在提款後但忘記拿取的五萬七千港元並據為己有。治安警日前在台山拘捕涉案本地男子,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犯案。警員事後起回所有贓款。
被捕本地男子姓黃,六十四歲,報稱司機。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三十餘歲本地男事主上月二十五日在關閘馬路一家銀行的櫃員機提取五萬七千港元,但忘記拿取款項便離開銀行,五分鐘後醒覺折返銀行,發現款項已失去,報警處理。治安警經調查,根據銀行閉路電視錄影等資料,發現一名男子在案發當日進入銀行,在沒有插銀行或提款卡到有關櫃員機情況下,便能拿取一疊現金,相信其為犯案者。
本月二日,警員在台山菜園新街截獲上述姓黃涉案男子。經查問,有人供認拾獲有關款項並據為己有,但沒有使用,並一直存放家中。稍後,警員到黃某家中起回所有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