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海有嚴格規範
海事局:發展海洋經濟限制多
議員宋碧琪、陳華強均關注海域使用,配套立法及如何促進海洋經濟發展?海事局長黃穗文表示,自從二○一八年海域管理綱要法通過後已籌備海域使用及規劃的相關法律配套,尤其是海域使用法。當局對比鄰近地區情況,與法務局合作草擬,海域規劃亦有準備相關資料。
黃穗文形容海域使用雖然不是話悲觀,但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中,現時用作航道、港池、拋泥區等,已用近三成,加上本澳作為珠江口出海區域,可用區域不多,因為珠江水利委員會、海洋部對本澳的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的大動作填海、用海有嚴格規範。故本澳完成海域規劃後,仍需要聽取多個部委意見後才能進行下一步工作,“發展海洋經濟冇問題,但限制十分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