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舊建築不忘歷史
政府收集意見適時檢討文遺法
【本報消息】議員陳華強認為《文遺法》主要針對保護結構,相應的文化傳承不足,關注《文遺法》有否檢討空間,建議增加特定措施保護文化遺產的文化內涵。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政府一直檢視《文遺法》有否需要修改,不停收集意見,適時會檢討。
陳華強提到,政府過往考慮把舊法院大樓改建為新中圖的計劃有調整,關注舊法院大樓是否交回法院使用,體現審判功能。
歐陽瑜稱,對於議員希望保留文化遺產回歸原來用途,以荔枝碗船廠、益隆炮竹廠、九澳聖母村為例,現時本澳無爆竹業、造船業亦無痳瘋病人,若這些建築物要用作原來用途,有些不可行;但會通過展示呈現當時的歷史事實,活化亦不會忘歷史,通過手段呈現歷史。內地及其他地區亦有成功例子,在尊重文物建築原有功能及價值的基礎上注入現代發展的新功能,令建築物有價值地保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