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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
第B09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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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警誡助認錯青少改過自新

李家超 (中新社)

“修例風波”逾二千三人被檢控

警司警誡助認錯青少改過自新

【香港中通社一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十二月一日表示,有被捕青少年受朋輩壓力參與“修例風波”,認為其中有悔意而非涉嚴重罪行的人“情有可原”,警司警誡計劃可助承認錯誤的青少年改過自新,並傳遞守法訊息。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二○二○年施政報告中提出,“修例風波”中有二千三百多人被檢控,對於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未成年被捕人士,警方可考慮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當日,李家超出席特區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回應議員對相關政策的質詢。

香港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關注,警司警誡會否讓青少年誤以為年輕、肯認錯就無需受罰,可能會助長違法行為。

李家超強調,警司警誡只適用於觸犯輕微罪行,以及有悔意願意承擔錯誤的青少年。他舉例說明,“修例風波”中有青少年擔憂被排擠,受到朋輩壓力參與違法行為,但被捕後有悔意且涉及輕微罪行,認為屬“情有可原”,適合透過警司警誡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

香港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關注,警司警誡的成效及具體措施。

李家超回應,警司警誡下青少年重新犯罪率為百分之六至九,較外國重犯率低,證明計劃有效。警方會透過多方面措施,包括把青少年轉介至社會福利署、教育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等,輔導青少年建立正確價值觀及守法意識,減低再次犯案的機會。

李家超指出,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後,扭轉過去一年肆意鼓吹“港獨”及社會嚴重暴力的亂局,香港大致上恢復穩定。但安全風險仍在,例如當日凌晨有人向警察體育遊樂會投擲汽油彈,強調當局不會掉以輕心,並會透過宣傳及教育,提高市民的國家安全概念及守法意識。

警司警誡計劃,是容許警司級或以上的警務人員可酌情考慮向犯罪的青少年作出警誡,代替提出刑事檢控,讓他們能夠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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