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歸責年齡下調需共識
議員梁安琪關注會否考慮調整刑事歸責年齡,以加大對青少年嚴重犯罪的阻嚇力。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根據目前情況,青少年犯罪情況不是十分突出,不需把某些罪行的歸責年齡由十六歲下調至十二歲。
黃少澤指出,內地近期把部分刑事犯罪歸責年齡下調至十二歲,對於澳門是否需要把某些罪行的歸責年齡由十六歲下調至十二歲,他認為涉及刑事政策的重大改變,需要社會共識,亦需要總體評估,保安範疇持開放態度,但認為青少年教育更重要。
至於梁安琪關注有否邊緣青少年轉介機制?黃少澤稱,犯罪就是犯罪、犯法就是犯法,若無犯法,轉介無法律依據。但重申青少年工作是全社會工作,需全社會共同努力,對於十二至十六歲的青少年犯罪,有機制到少年感化院教育;十六歲以上則依法懲處。又指少年感化院已投入很多資源進行相關工作,助青少年重新走向社會。
網絡欺凌難解
議員陳虹表示,由於網絡欺凌的針對性法律法規不足,看到網絡欺凌發展有增加趨勢,希望政府回應。黃少澤表示,網絡欺凌是隱性犯罪,要靠社會、家校合作。
他稱,網絡欺凌不構成犯罪,且多數發生在十六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追究,只能教育,立法不容易解決問題。至於求助渠道,希望通過學校安全聯絡網多溝通,最近有一宗個案是由學校安全聯絡網發現。
議員龐川追問時希望加強警校合作,打擊青少年犯罪。黃少澤回應完全同意,現時的學校安全聯絡網成效不錯,希望有更多學校加入學校安全聯絡網,共同應對預防青少年犯罪及預防青少年成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