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十七歲男娶十三歲女惹議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京報》、澎湃新聞廿九日報道:近日,一段“十八歲高中生迎娶十四歲初中生”的視頻引發廣泛關注。視頻中,被打了馬賽克的幼稚身軀和成年人的火燭新婚場景顯得格格不入。
據報道,十一月廿八日,有網友發佈一段十四秒的視頻稱,廣東汕頭一名十八歲的高中男生迎娶一名十四歲的初中女生。視頻中,一名男孩與一名女孩並坐在紅色方桌邊一起吃飯,桌上點着有金色囍字作為底座的紅蠟燭,飯菜頗為豐盛,旁邊疑似有成年女子在勸兩人多吃點。
有網友稱,視頻中的這一幕疑似發生在貴嶼鎮。根據規定,男子法定結婚年齡為廿二周歲,女子為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這對新人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廿八日,當地一名村幹部表示,十八歲男孩是他們村的。
責令女方回原家庭
汕頭市潮陽區貴嶼鎮政府就此通報稱,經查,視頻中的人員為貴嶼鎮鳳新村盧某(男,十七周歲,已退學)於一年多前與鄰村莊某(女,十三周歲,已休學)自由戀愛,因雙方父母法制觀念淡薄,於今年十一月廿六日為雙方按照農村風俗舉行婚禮,但未曾到民政部門申辦婚姻登記。
目前,貴嶼鎮政府和區民政部門已對雙方家長進行法制教育,責令其讓女方回歸原家庭,由其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同時,將進一步對雙方當事人開展心理疏導,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念,並勸導其復學。貴嶼鎮政府將與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父母恐已涉嫌違法
有法律專家表示,內地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針對上述事件,影片中的盧男與莊女稚氣未脫,其父母如淡漠法律規定,不加以正確引導,很容易致使未成年人誤入歧途,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恐已涉嫌違法。依照相關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