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寵走失一確認尋回
市署:捕獲流浪犬非失狗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市政署致力動物保護及監管工作,在處理被捕獲犬隻上有既定的跟進處理流程。
就近日有市民反映走失犬隻事宜,市政署十分關注,經查核資料,有關飼主的失犬並非早前捕獲的流浪犬,市政署將繼續協助飼主跟進個案。
根據資料記錄,事主於本月九日到市政狗房報稱有三隻犬隻走失,均有准照且植入晶片。及後,市政署已協助尋回其中一隻,並透過掃描晶片,確認為事主報失的犬隻,已即時通知飼主到狗房認領。
該名事主已於本月十三日領回,另外兩報失犬隻,市政署至今未曾捕捉,包括該名事主報稱的黑色犬。就事主所指,於市政署張貼公告及公佈於網頁的另一隻黑色犬,雖同為黑色雄性但並無晶片,並非事主走失的犬隻,且有關動物於法定領回期限內(十一月十七日)無人認領,獸醫評估後,因該犬性情兇惡,不適合供市民領養。
市政署重申,兩隻外表雖同為黑色但並非同一犬隻,將繼續協助事主跟進有關個案,並將於事主報稱走失犬隻的位置加強巡邏,盡力協助事主。
在處理被捕獲的流浪犬隻上,市政署一直按既定的跟進流程作出處理,捕到流浪犬後,獸醫會為其進行必要的醫療及照顧,同時會掃描有否晶片,並將相關犬隻資料張貼於市政狗房內並上載至網頁;倘動物於法定期限內未被領回則被收歸市政署所有,獸醫將作評估,對於健康狀況良好及性情溫馴的動物,則開放供市民領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