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的粵讀淺說
日前收看澳門某電視台新聞時,熒幕上出現“標識”一詞,女主播將之讀作“標式”,我即時感到“愕然”。須知,電視廣播面對公眾,主播的發言和儀態對大眾的影響不容輕視,讀字清晰、明確是其職分。
為尋究“標識”的正確粵讀法,可先從分析“識”字的音義着手。
“識”字粵讀有“式”(sik7)、“志”(dzi3)兩音。
(一)“識”讀作“式”(sik7),其主要義項有:
一、知道,認得,懂得,能辨別:認識;熟識;賞識;識字;素不相識;似曾相識;不識抬舉。
二、所知道的事情和道理:知識(讀作“智式”,“知”同“智”);見識;學識;常識;知識豐富。
三、見解,辨別是非的能力:膽識;才識;遠見卓識。
四、(粵方言)會:識跳舞;識繪畫。
此外,與“識”組成的詞語有:識路(認識道路);相識(彼此認識);識時達務(認清形勢的發展,通曉事物變化)等。
(二)“識”讀作“志”(dzi3),其主要義項有:
一、通“志”,同“誌”;記住,記憶:博聞強識(亦作“博聞強志”,是指見聞廣博,記憶力強);默而識之(《論語 · 述而》);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也(《禮記 · 檀弓下》);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論語 · 子張》);以計識其人眾畜牧(《漢書 · 匈奴傳上》)。
二、通“幟”;標誌,記號:標識;徽識;款識(刻在古代鐘鼎等古器物上的文字的通稱);記識;題識;附識;識以柳枝,命本部涉濟(《金史》);明文以識之,流言以過之(《論衡 · 問孔》);訖無文號旌旗表識(《漢書 · 王莽傳》)。
綜上所言,可知“標識”一詞,粵音應讀作“標志”而非“標式”。
龍裕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