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書金案重審判死
律師:仍未被認定為“聶案”真兇將上訴
【中新社石家莊二十四日電】河北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被告人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姦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王書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書金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芬、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劉某某、一九九五年農曆八月初的一天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芳、一九九五年農曆七月下旬的一天強姦被害人賈某某後殺害未遂。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書金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應依法數罪並罰。王書金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情節及後果均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雖有自首情節,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王書金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因為關鍵情節上存在重大差異,王書金仍未被認定為“聶樹斌案”真兇。
王書金曾因供述自己是“聶樹斌案”真兇而受到關注,後者在一九九五年被法院以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王書金代理律師朱愛民今天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此次法院仍未認定王書金為石家莊西郊玉米地案(即“聶樹斌案”)真兇,王書金將上訴。
二○○五年,王書金被警方抓獲時供述多起強姦殺人案,其中包括一起一九九四年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發生的姦殺案,而該案認定的“兇手”聶樹斌已於一九九五年被執行死刑。
二○一六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