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車場外判經營增效益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為提升公共停車場的管理效益,交通事務局自二○一七年底起將轄下三十八個公共停車場透過公開招標方式判給予管理公司經營,承判公司需定期向局方繳納回報金,並按合同完善停車場各項設施。至今局方合共節省約一億四千萬元管理開支(包括管理費及水電費),同時獲得停車場管理公司回報金額約兩億元。
截至今年十一月,上述停車場合共完成三百多項改善及優化項目,包括泊車誘導系統、增加車牌識別系統和電子支付系統、增設防水閘及母嬰友善設施等(參見交通局網址https://www.dsat.gov.mo/dsat/news_detail.aspx?ata_category=1&a_id=DA53FE1A7B684456920B6CF7358E24FD),共涉及投資費用約一億五千萬元,全數由停車場管理公司承擔。當中,因停車場更換LED燈及節能設施,共節省約兩千萬元電費,達至節能減排。
專項專查加強監督
局方持續監察公共停車場的管理和運作情況,二○一八年至二○二○年十一月上旬,針對停車場管理人員數量和資質、場內設施及消防設備、低窪場地的防水措施及通風系統等進行專項專查,開展逾八百場次突擊巡查,合共作出四十六宗涉及未符合要求的處罰,涉及罰款金額約八十一萬元。局方會繼續加強監察公共停車場的運作、處罰違規、複查驗證,以進一步優化公共停車場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