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劇的四度創作
從劇本編寫到演出,是個並不簡單的、包括了四度創作的過程。本文試從傳統舞台劇的角度,對此四度的戲劇創作過程作點簡略的介紹:
一、第一度創作是劇本編寫:編寫劇本乃孤獨的案頭工作。劇本是戲劇的靈魂,一劇之本。以說故事為目的之舞台、電視及電影三種劇本當中,受時空及直觀性的規限,舞台劇最不易寫。有人說,劇本從靈感浮現引起創作動機到定故事大綱,設定人物,編寫舞台指示及人物對話寫成劇本,就像母體內受精卵子孕育成一個新生嬰兒瓜熟蒂落的過程。對編劇來說,此過程是痛苦的,也是充滿喜樂的。
二、第二度創作是屬於導演的:導演是戲劇的二度創作領航人,沒有人執導的戲,群龍無首,難以成戲。導演創作的依據是剖析劇本,編寫導演手冊,其主要的創作“材料”是演員。而其重任則是憑導演技法及經驗,把文本中沉睡了的人物及故事注入生命,重現在觀眾眼前。同一劇本,不同的導演會有不同的處理手法!
三、第三度創作是演員的排練:此創作過程是在導演的指導下結合其他演出元素,在排練場上從台詞圍讀到在舞台上的合成總彩排完成的。此過程初段,演員對其所扮演的角色頗為陌生,經過反覆的探索、創造、到總彩排時,他們應該已能控制自如,三分清醒,七分忘我地融入角色中了!
四、第四度創作是演員與觀眾在劇場上隨着劇情發展的互動過程。此時,導演再沒有發言權了。沒有觀眾的演出,多精彩或糟糕都只算排練!戲劇愛好者總會有這樣的體會:觀眾進入大堂燈照亮起的劇場,戲還沒有開演,劇場的氣氛只算是等待。到大堂燈暗,演員在虎度門帶戲上場那一瞬間起,演員及觀眾才有可能一同進入一個微妙互動、充滿生氣的世界!舞台劇、電視及電影三棲演員多不喜歡跳出跳入為攝影機演戲,而舞台劇迷人之處則在於能面對觀眾:一氣呵成,每次演出都是生命的重現與終結,有挑戰,有新的亮點,新的錯失。
舞台劇演出的四個過程是環環相扣的。大家所祈盼的是演出扣人心弦,演員“目中無人,心中有人”、與觀眾仿如進行着一次一次醉人的探戈舞……
周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