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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7日
第A03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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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社會有共識才籌建夾屋

賀一誠強調夾屋並非經濟房屋 2.0版

原海一居P地段興建二千暫住 房,專門用於都市更新。

強調非經濟房屋2.0版

賀:社會有共識才籌建夾屋

行政長官賀一誠稱,夾心階層房屋不是“經屋2.0”,希望社會先做好諮詢,討論夾屋定義,若社會同意夾屋方向,政府下一步再籌劃興建地點、有何儲備,計算欠缺多少房屋,不可過量或不建設。

做與不做要搞清楚

賀一誠稱,現時希望大家先搞清楚夾心階層的定義,做還是不做。如果政府推出一個諮詢文本,有數量、地方(選址)、價錢,大家又會說假諮詢、走過場,甚麼都定下來才來做諮詢。如果大家認為有需要建夾屋,下一步就開始向社會說在哪裡建夾屋。

他稱,夾屋是私樓,政府找過銀行做壓力測試,原因是不要對已擁有私人物業的市民造成負資產,不會解決了一批人,又打倒了一批人。認為要思考夾屋與現在房價的百分比,並訂定較符合實際市場的價格。期望能幫助青年人。強調夾心階層房屋不是經濟房屋的2.0版。

諮詢完成後再總結

至於總體規劃有沒有夾心階層?賀一誠坦言沒有,因為總體規劃只是分居住地方、綠化地方、工業地方或者商業地方,不會劃分太細。一定要去到詳細規劃才會計算有多少學生、學校、街市、商業配套,屆時就會做這個分析。

新一期經屋抽籤公佈後,他收到很多市民的信函,特別是年輕人反映“陪跑”,其個人認為有需要興建夾屋。

他稱,很多市民的意見均認為要建夾屋,但社會上亦有很多人士反對,現階段會於諮詢後盡快完成相關的總結報告,屆時會向社會清楚說明有多少人認為要開展夾屋工作。直言明年夾心階層房屋肯定未可以興建,原因是要處理相關的法律問題。

總規不可隨意更改

問及總體規劃工作,賀一誠回應指出,這是本澳第一次做總體規劃,直言是上一屆政府委託香港一家公司做出來。現會歸納總結報告,再修改多一次,大家同意就開始立法。二十年的規劃一定要立法,哪個人都不可以隨意更改,總體規劃出來之後,分區、分功能做好之後就不可以隨意修改。

賀一誠表示,政府會在(原海一居)P地段興建二千個暫住房,專門用於都市更新,都更法律完成後,可以讓都更參與者入住。他解釋,舊樓重建需時幾年,居民要有地方居住,政府可提供暫住房,否則待都更法出台後才安排暫住地方,會拖很多年,因此修法和興建暫住房會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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