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優化街市佈局吸引消費
【本報消息】《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律草案已送至立法會待議,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指出,現時政府分別透過於上世紀五十至七十年代制訂的《澳門市市政條例法典》、《市政街市條例》及《海島市市政條例法典》管理全澳九座街市,相關制度明顯已不符現況,認同訂定適合現今街市運作所需的管理與監察制度,以保障民眾合理權益。
李良汪表示,過去曾有承租人把攤位轉租圖利,或不具條件同時經營導致攤位空置,浪費公共資源及影響街市服務。他強調,公共街市屬公共資源,應以公平原則及謀求公共利益為主要考量,且法案設有過渡措施,有關承租人可在指定期限內申請將其餘攤位轉予法定人士,一定程度取得平衡,並有助接納更多經營者。相信透過促進競爭,將有利平抑物價和提升服務水平。
另外,新的管理制度引入競投機制,擇優改善街市攤位經營,認為有助建立平等、公開、透明的制度。
建議在保障現有攤位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准入”及“退場”機制,促進良性競爭。
他稱,本澳不少街市設施老舊,且環境與空間佈局欠佳,一定程度影響居民的購物意慾,故未來在優化街市佈局、改善環境與設施等方面應加強着墨,吸引居民消費。建議參考香港、台灣、深圳等部分街市的成功優化例子,合理擴大攤位面積、優化設施設備、保持環境衛生,提升街市服務水平,為攤位承租人及消費者創設良好的營商與購物環境。
李良汪還呼籲攤位承租人因應居民購物習慣與科技發展求變,例如透過手機程式下單、會員積分,甚至與平台合作送產品上門,迎合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