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美化暴行葬送法治
八人被控參與暴動,日前在區院審訊,法官沈小民不但充當法官,更兼辯方律師角色,自說自話為八被告“開脫”,最後裁定八名被告全部無罪釋放。再回想之前法官水佳麗稱讚暴徒“優秀”,以及多項涉黑暴判決,基本上都是輕判及無罪釋放,印證了坊間“法官聚會”為黑暴開脫的傳言並非空穴來風。
水佳麗、沈小民在“佔中”期間,曾被喻為司法界的一泓清泉,為港人所稱讚。沈小民判案時一句“玻璃樽可掟死人,犯法就係犯法,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被視為警世精言。然而就是兩個曾受正義之士稱譽的法官,今日的我卻打倒昨日的我,為黑暴犯罪開脫,陷香港法治於無物的境地。
沈小民在當日裁決時表示,案發當晚是罕見情況,對某些人而言或許是“難得的歷史時刻”,法庭不排除當中確實有人希望到來“見證”這一切,而若他們因為不想被人誤認為是暴動者而遮蓋容貌,是“可以理解”的。由於他們明白要承受一定風險,難以保證不會遇到暴力場面或催淚煙,帶備“豬嘴”、口罩、眼罩或手套等實在是“無可厚非”。
沈小民等公然為黑暴攬炒翻案,不惜美化暴徒行為、扭曲事實,甚至作出極度荒謬的裁決,不但葬送了香港的法治,更給港人和“一國兩制”帶來嚴重的禍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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