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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第B07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新聞小語)細化准入條件 活化街市經營

細化准入條件 活化街市經營

時代不斷進步,但街市及小販事務管理條例沿用數十年。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街市,攤位的世襲制、經營模式的一成不變、監管的不足,長期為人所詬病。如何加強對攤販的監管,鼓勵更多有志者加入,為街市經營注入活力、保障行業健康發展,值得深思。

現行街市小販攤位為公開抽籤,定期釋放出的空置攤位少之又少。僧多粥少,每期均收到不少抽籤申請,空置攤位成為“搶手貨”。抽籤人士毋須經過審查及篩選,幸運的中籤者未必具相關經驗及善於經營,難以保障營運的積極性。另方面,作為公共資源的街市攤位,由於攤位不設租賃年限,部分經營者因經營成本低導致消極經營,加上違規罰則與社會脫節,監管不到位,易出現不合理、不公平的行為。如休息多過開檔、“租上租”等,拖累街市整體營運。

行政會完成討論《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律草案,建議引入競投制度取代過去的抽籤制度等。採用競投制度方向雖好,參加者須提交涵蓋經營攤位的策略、服務經驗等在內的計劃書,藉此篩選出合適的經營者。但目前對外公佈的資訊有限,有必要清晰有關競投評定的具體準則、計分標準等,程序透明化,保障競爭的公平性,確保公共資源得到合理運用,也杜絕評定過程出現不規則的情況。

在法案諮詢期間,社會對於未來新租賃合同所訂定的期限,以及續期次數頗有爭議。宜綜合評估攤販經營的穩定性和長期性,釐訂合適的租賃合同年期及續期規範,才能吸納和鼓勵更多積極經營者加入,讓居民有更好的服務和多元選擇。服務時間長的街市和小販檔原經營者,亦應受一定的保障及體恤,在新法下也宜透過過渡安排彈性處理,平衡各方權益。

街市是居民重要的生活設施,但本澳不少街市陳舊,遠遠落後於澳門經濟社會發展的步伐。除透過法律手段為傳統街市找到一條新出路,更應整體規劃全澳街市,持續優化相關硬件設施及衛生條件,創設更好的經營及購物環境,激活創新、注入活力。

夏 耘

2020-11-07 夏 耘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80737.html 1 (新聞小語)細化准入條件 活化街市經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