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藥註冊法一般性通過
涼茶湯包無標示防治病毒不受規範
【本報消息】《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法案建議中藥的製造、進出口、批發及零售必須取得准照,多位議員關注會否造成大批中成藥在澳門消失,涼茶舖、藥酒等是否受到規管。
涼茶按食安法規管
列席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強調,修法主要目的是發展中醫藥產業,確保在澳上市、生產的中成藥質量、安全性及效用,保障公眾健康及用藥安全有效。同時,使澳門生產的中成藥有競爭力,訂立標準後有能力發展中成藥產業。
至於涼茶舖、煲湯料有中藥成份會否受到規範?她稱,只要涼茶、湯包無標示固定劑量、無寫明預防或治療病毒,便屬非藥物,不受該法案規範,例如北芪、黨蔘不在法案規範範圍。
衛生局藥物事務廳長蔡炳祥表示,目前藥材有三種分類,分別是毒性藥材、中藥房用的普通中藥材,以及食藥兼用藥材,如涼茶舖供應最後一類藥材的涼茶,即功能性食品,按“食安法”規管,做法同內地一樣。
跌打酒藥油免註冊
傳統中藥房或中醫自家製的跌打酒、藥膏或藥油,如是供應自己特定病人,法案訂明屬按方特製產品,豁免註冊。因這屬於中醫行為,處方給自己的病人,應自行承擔責任。
蔡炳祥表示,現時市場上所有藥物,包括中成藥入口都是經有牌的合法入口商入口,經衛生局許可才可以投放市場,一共有七千多種中成藥。將來的註冊制度希望與內地接軌,故註冊審核標準基本與內地一致,如藥物達到安全、療效及質量可控,相信可取得註冊。
有議員關注藥物進入大灣區的問題,他指灣區優惠政策其中一項條文明定要在當地上市註冊,故法案是為進入大灣區創造條件。
藥廠將舊人按舊制
目前中藥房有一百三十一家,從事中藥進出口、中藥材中藥飲片進出口的商號有十家,中藥廠五家,中藥房從業員二百六十六人。如何過渡?蔡炳祥表示,在法案生效前已設立,包括技術主管、設施設備間格,可按原來規定去做。但有些場所運作規定則會提升要求,如處方藥要在技術主管在場才可供應,這是保障公眾健康的措施。
他指,將來新的中藥廠要符合GMP規範,現時五家中藥廠如在原址經營,軟硬件都應該無法符合新標準,但考慮到有關中藥廠生產多年都是風險較低的外用藥油,當局認為安全有效,只要不改變經營範圍或生產製劑,會“舊人按舊制”,容許順利過渡。
至於法案內的監管實體,歐陽瑜坦言衛生局沒有監督中藥註冊的實體,需要修改衛生局組織法,但用甚麼形式設立監督實體,仍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