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11月06日
第B05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民青會冀完善階梯解置業難

莫超群、吳超偉。

民青會冀完善階梯解置業難

【本報消息】《夾心階層住房方案》現正進行為期六十日公開諮詢,民衆青年會表示,住屋問題是社會長期訴求,即使中高收入的本澳居民亦面臨住屋需求,青年面對人生規劃及住屋需求時,更可能要放棄自身理想及專業;期望當局透過“夾屋”完善本澳房屋階梯建設,緩解青年居住困難。

經屋陪跑納夾屋

民青會理事長吳超偉指出,即使現時“經屋法”已將申請者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資產淨值上限提高,讓大部分居民納入可申請經屋範圍,但在供應緊缺情況下,不少合資格申請者亦只是“陪跑”。認為“夾屋”申請範圍可適當與部分經屋申請者重疊,讓該部分經屋“陪跑者”不致被邊緣化。

夾屋轉售應設限

另外,推動及協助各階梯房屋流轉,是特區政府需及早思考問題。吳超偉建議政府考慮在“夾屋”買售中作為承擔人,以提升借貸百分比,或調低相關稅率,降低門檻;並建議於轉售時,以每年政府公佈上下限比率釐定價格,及因應當年社會情況調整,避免統一價格影響市場或公帑利益。未來“澳門新街坊”項目如何與五個階梯房屋互相結合,期望盡早讓社會大衆知悉,讓居民可按照實際情況及需求作出適合自己的置業選擇。

副理事長莫超群表示,要有效落實房屋階梯,關鍵是要確保各階梯住房供應量,期望各部門加強協作,加快推進有關工作,並盡快制訂及公佈落成時間表。同時“夾屋”禁售期後的轉售對象應有所限制,建議定位於沒有物業的本澳居民,使“夾屋”只能在真正有需要的“夾心階層”群體中流轉,逐漸形成一個名副其實屬於“夾心階層”居民的“夾屋市場”。

諮詢文本中提到,“夾屋”的興建方式,可由政府公開招標及監管,在設定合理利潤前提下鼓勵不同實體參與;莫超群認同公私營合作模式可加快興建效率,並確保樓價在合理範圍,同時亦減輕公共財政負擔。

2020-11-06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80508.html 1 民青會冀完善階梯解置業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