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優化港澳跨境車輛通行管理
【本報記者廣州五日電】省政府日前公佈對全國政協委員易志明關於便利粵港澳大灣區商用車輛措施的提案的答覆,表示廣東會積極研究港澳與內地車輛通行政策和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共同推進形成各類要素高效便捷流通的良好環境。
廣東省政府表示,有關便利粵港澳大灣區商用車輛措施的提案,經會同交通運輸部、中國銀保監會研究辦理作出了答覆。
考核合格可領證
其一有條件互認跨境駕駛員駕駛執照等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人士,符合公安部門規定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發給中國機動車駕駛證。
同時國家《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要求,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參加科目一的考試;申請准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以及大型貨車機動車駕駛證的,還應當參加科目三的考試。
由於機動車駕駛證互認屬國家事權,且需香港特區政府部門支持,廣東將按照國家部署,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三地跨境可投保
二是關於簡化跨境車輛年檢措施等建議,目前內地執行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為由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與香港執行標準存在差異。因此內地入出香港車輛及香港入出內地車輛均需按照入境地標準檢驗,才能行駛。
三是合併跨境車輛兩地保單等建議,近年,為服務大灣區建設,粵港澳保險監管部門研究推動三地保險機構互相提供跨境機動車投保便利。目前跨境車主可根據入境時間自主選擇購買不少於七天至一年保險期限內地交強險保單。
購買方式上,港澳車主可直接通過港澳部分保險機構購買內地車輛保險,選擇出具電子保單。
為進一步降低港珠澳大橋跨境通行成本,提高保險服務水平,《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提出完善跨境機動車輛保險制度,對經港珠澳大橋入粵的港澳車輛,實施等效先認政策,將跨境機動車向港澳保險公司投保責任範圍擴大到內地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保單,視同投保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國家銀保監會表示,將積極支持在依法合規前提下,通過“等效先認”政策,加快實現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車險制度創新,為港珠澳大橋通行保駕護航。
四是優化申請車隊營業執照安排等建議,目前廣東對申請經營跨境貨運的營辦商,未有設置購入車輛的最低數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