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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5日
第D05版:新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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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章寫義)指責受害者

指責受害者

當看到新聞上的風化案,有時我們不是譴責施暴者,而是指摘受害者,如其衣着不恰當、行為不檢點,“難怪會惹來侵犯”。這種責怪受害者(blaming the victim)的行為,往往會令受害者更受傷害,亦令其他人遭到侵犯時,因怯於批評而不敢指證。為何關注事件時,最終矛頭反而指向受害者呢?

責怪受害者的行為源於“公正世界假說”這種心理傾向。心理學者Sherry Hamby指出,當知道有悲劇發生,我們會傾向認為事件不是出於純然的不幸,受害一方也有一定責任,這樣我們才覺得自己可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摘自:〈為甚麼人們總會責怪受害者?〉,關小泉,CUP MEDIA,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最近,小城發生了多宗駭人聽聞的風化案,但比案情本身更駭人聽聞的,是網上的一些言論。

這些言論往往有以下兩個共通點:一是覺得受害者本身都有問題,例如衣着暴露、明知危險而夜不歸家;二是認定受害者在過程中都有享受,只是最後基於某些原因而揭發事件,就如“一定是勞資糾紛”、“二十分鐘才報警?一定是覺得對方表現不夠好”。簡而言之,覺得受害者自取其辱。

留言者之所以能夠道出這些說話,當然是因為覺得自己不用為網上世界的言論負責任,所以可以極盡刻薄,也是因為他與她從來都不會想像,有朝一日,自己、自己的親友、自己認識的人也可能成為受害者,認為自己永遠不會與這些事扯上關係。所以,在匿名的“掩護”下,才會肆無忌憚地大放厥詞。而難聽言論的背後,折射出的是留言者的缺陷:極其落後的思維,以及極其匱乏的同理心。

單是這些言論的出現,已足夠駭人聽聞,但更駭人聽聞的,是這些言論,俯拾即是。

穆 森

2020-11-05 穆 森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80413.html 1 (斷章寫義)指責受害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