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代言糾紛案終結
內地“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的一則民事判決書顯示,微商品牌思埠集團一八年簽約蔡徐坤、卻遭“粉絲打假”的事件迎來終局:蔡徐坤前經紀公司依海影視公司被判退還五百萬元合作費用;而思埠集團旗下美埠購公司索賠一百二十多萬元違約金則被法院駁回。
公開資料顯示,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思埠集團高調官宣簽約蔡徐坤為全球形象代言人,但隨即遭到蔡徐坤粉絲的群體“打假”,稱其為“虛假代言”。同日,思埠集團旗下“美埠購公司”收到律師函,指其“未經蔡徐坤授權許可”,擅自違法在產品宣傳中使用蔡徐坤肖像與姓名,並將之作為廣告代言人公開進行對外商業活動,要求美埠購立即撤銷包含蔡徐坤肖像及姓名的宣傳材料、就侵權行為書面道歉,並保留追償權利。
在堅持十個月之後,思埠集團於一九年四月發公告,宣佈“不再使用蔡徐坤肖像,蔡徐坤亦不作為公司的品牌代言人”,要求公司旗下代理“自即日起自行快速撤銷並清除已製作或已發佈帶有蔡徐坤肖像的宣傳資料、不可再行使用蔡徐坤的肖像”。
法院判決支持美埠購公司解除與依海影視公司的合作協議、依海影視公司退還美埠購公司五百萬元費用的訴訟請求,但同時駁回了美埠購公司一百二十多萬元違約金等其他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