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起底警員家屬
電訊公司前職員被判監兩年
【香港中通社三日電】香港一名電訊公司前職員涉嫌在網上公開警員家屬資料,涉嫌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本月三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兩年。
三十三歳被告陳景僖當日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 案情指,被告擔任香港電訊技術員期間,去年九月初利用公司電腦,非法取得二十名警員及六名警員家屬的資料,並在網上公開一名警員家屬資料。
被告被裁定三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及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罪成。法官姚勳智裁決時稱,被告將一名警員家屬的資料發佈到通訊軟件Telegram起底群組,搜查資料過程不簡單,認為被告辯稱一時衝動的說法難以令人信服。
法官指,被告的行為對執法者及其家屬造成極大困擾,判刑必須具阻嚇力。考慮案中沒有任何減刑因素,四項控罪合共判監兩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法庭裁決,稱私隱專員公署自去年六月至今年十月底,已經二百多次去信共十八個涉事的網站、網上社交平台或討論區的營運商,要求移除約三千五百條“起底”連結。
她強調,網絡世界並非無法可依,“起底”行為除了不道德亦可能觸犯法例,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