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可申終止引渡程序
據本報溫哥華廿九日電:審理華為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的卑詩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當地時間十月廿九日同意辯方律師提出美國試圖誤導加拿大,並以此論點作為引渡案的新證據。該項裁決象徵孟晚舟在漫長訴訟中小勝一仗。不過,霍姆斯認為,若案件真的涉及濫用司法程序,終止引渡聆訊並不是唯一可行的補救辦法,因為可以將案件紀錄中不可靠的部分刪去。
接納美誤導加證據
就上月底孟晚舟律師團隊指控美國司法部提供的紀錄及證據,存在誤導加國法庭之嫌,霍姆斯廿九日作出裁決,認同辯方的有關指控,存在部分現實性,因此容許辯方在明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五日的濫用程序聆訊上,論述其相關指控。她又同意讓辯方律師提交新證據,包括孟晚舟提供給匯豐銀行的簡報,特別是美國當局紀錄中,遺漏的關鍵部分。
霍姆斯認為,若案件真的涉及濫用司法程序,終止引渡聆訊並不是唯一可行的補救辦法,因為可以將案件紀錄中不可靠的部分刪去。
加濫用司法程序?
孟晚舟引渡案本輪聽證於本月廿六日在卑詩省最高法院舉行,原定進行五天。期間孟晚舟每日都親身出庭,參與聽證。
本輪聽證聚焦於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及皇家騎警與美國司法部,於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拘捕孟晚舟時,是否濫用司法程序。
而在廿九日的聆訊中,辯方律師杜克特盤問在機場檢查孟晚舟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關員柯克蘭。杜克特指出,乘坐國際航班,經加拿大轉往其他國家的旅客,不算入境加國,因此孟晚舟不應在轉乘航班過程中,遭受邊境服務局扣查。
但柯克蘭表示,即使以加拿大作為中轉站的旅客,仍需要持有加國簽證才能在加國機場轉機,這些旅客會被視為入境加拿大,關員有可能對其檢查。
柯克蘭在廿八日的聆訊上曾表示,在孟晚舟未抵達前他曾請示上峰,指如延遲拘留孟晚舟會引發憲法權利問題。他提議在登機橋快速查閱孟晚舟證件後,轉交皇家騎警。但是柯克蘭的提議遭上司拒絕。
柯克蘭還承認因查問孟晚舟時沒有向當事人提及她具憲法保護權利的條文,這將可能令他要出庭作供。辯方律師將在三十日繼續盤問柯克蘭。
華為形容重大勝利
本輪聽證迄今法庭只聽取了在機場逮捕孟晚舟的華裔騎警葉溫斯頓(音譯)和柯克蘭兩名證人,仍有八名證人需要出庭,接受控辯雙方律師交叉盤問。
控方說,除了早前預計的兩星期聆訊之外,至少仍要額外五日至七日才可完成。霍姆斯稍後將決定日程安排。
對於霍姆斯認為,同意辯方律師提出美國試圖誤導加拿大,並以此論點作為引渡案的新證據。華為形容此場官司是“重大勝利”。
引渡聆訊明年舉行
至於孟晚舟原本的引渡聆訊,法庭暫定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三十日在卑詩最高法院舉行。(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