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法官提名之爭
十一月三日美國總統大選,共和民主兩大黨的競選活動進入最後衝刺階段。就在如火如荼之際,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因腺癌引起併發症去世,引發兩黨因特朗普提名大法官候選人空缺,並要求美國參議院全速加快任命程序的強烈爭論。這位以名言警句如“憲法固然重要,但民眾如果不渴求民主和自由,則憲法毫無意義”而給人留下難忘印象的民主黨大法官,活到八十七歲,想必希望生命多延續幾天,能看到民主黨在下月初的總統大選中獲勝,那麼她便可以薪火傳承到另一位自由主義的法官手中,維持現今最高法院共和民主兩黨的一定均勢。
美國的聯邦共和體制實行三權分立。所謂聯邦共和,是指聯邦總統根據憲法的第二條規定選出,聯邦政府只擁有在憲法中列舉的有限權力,而其餘未列明的權利都屬於各州或者人民。所謂三權分立,是國家權力分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且三權保持獨立及平等,能互相制衡,其思想根源來自十八世紀啟蒙時期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的名著《論法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在美國獨立戰爭結束後,一七八七年美國的立國元勳在費城制定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憲法,成為日後許多國家憲法的參考典範。憲法的序言說明憲法的目的,第一條規定了聯邦參眾兩院議員的產生,參眾兩院的職權及其權力限制;第二條規定了總統副總統的選舉及總統的職權範圍;第三條規定聯邦最高法院的組織及職權。由此可見,聯邦最高法院及其大法官在美國政治的重要性。
根據美國憲法第三條,最高法院對聯邦法院的判決和命令都可進行重審,而具有最終裁決權。根據聯邦法規,最高法院由九位大法官組成。法官空缺由當屆美國總統提名,只需要參議院多數投票通過後任命。確認任命後法官享有終身任期,也就是說在職大法官不會受到提名政黨或總統的影響來審判。法官可保留職位到去世、辭職、退休或被彈劾。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權,這也是為甚麼大法官由單數組成,以避免投而不決。回顧往事,雖然許多案件得到全票通過,但近年來受人矚目的判決多是五比四票,顯示了大法官的政治思想信仰或其黨派的背景產生了作用。
美國總統給人印象是權利無邊,其實在美國憲法三權分立的規定下,他必須和參眾兩院及司法部門分享權力。比如說總統不能向國會提案,只能通過國情咨文劃定議題,和他國簽訂條約必須參議院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總統雖是美國三軍總司令,宣戰則由國會來完成;更不要說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有明確的行政權利劃分,州長完全可能是總統反對黨的人選擔任,如民主黨紐約州長庫默的抗疫工作就是我行我素,更批評總統言論。九月二十日,特朗普政府開始禁止抖音及微信在美國境內使用,卻受到司法訴訟,加州的法院更以言論自由等憲法權利而暫時擱置了禁令的實施。估計聯邦政府會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特朗普上任美國總統的三年多,竟有兩次機會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重塑了最高法院共和黨民主黨,或說保守派和自由派法官人數的格局。九名大法官裡,已有五名傾向保守傳統,如果特朗普成功在參議院通過他的第三名提名來填補金斯伯格留下來的空缺,那麼在高等法院,共和黨將獲得壓倒性的六比三優勢。這次特朗普提名受業界好評的四十八歲的巴雷特,由於她的保守傾向,引發了民主黨的激烈反對。雖然共和黨在眾議院是少數,但大法官的委任只須在參議院通過,共和黨依然有微少的多數票優勢,估計在下星期的投票中會順利通過。
今年美國總統大選,因新冠疫情而改為以郵寄方式投票。在兩黨激烈的競爭中,或會發生驗票爭議,到時可能需要最高法院介入,做出決定性的裁決。
陳增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