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合併在簡政增執行力
時序入秋,疫症蔓延的二○二○年,眨眼只餘不足三個月。此時仍在商定追加今年財政預算以填補開支,頃刻又將迎來下月發表的明年度施政報告。盤點今年賀一誠班子的工作,無論是決策的果斷性、施政工作的執行力,尤其是疫情期間各項工作所作出的努力,居民有目共睹。
然而,抗擊疫情、紓民解困,分身乏術,不少施政重點的工作進度或因而受影響,至今未見實現。特別是今屆政府濃墨重彩的公共行政改革,部門重組、檢討跨部門合作機制、檢討人員管理和招聘、檢討授權制度及官員問責等,未有突破。
矢志“先立後破”,今屆政府深明提升治理水平、需推進公共行政改革,且不能只是停留在過去那種翻來覆去的部門分分合合,而是必須進行部門功能性的整合。當中,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表明,預計今年第三季完成制訂公共部門架構重組的目標、流程及原則,規範部門及其附屬單位的設置標準及人員配置原則,並在今年推動把十三個部門及機構整合成七個部門。但時至今日,僅剩最後一個季度,還沒有一個部門完成重組。
雖然行政法務司司長日前“打保票”,表示有信心今年內能落實施政報告提出的部門合併,但這十三個部門的整合,有跨司轉範疇的旅遊局由社文入經財,亦有升格為局不久的高教局與教青局合併,又有經濟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的三機構合併成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當中涉及部門組織法規的修訂,相關人員重新調配的編列,甚至是無可避免的中高層領導及主管的職位精簡和人員調動,以至相應的人事考量,均需時細化及落實。
無論如何,部門重組不應只是撤銷某個部門或合併易名,亦非簡單的人員轉移、安置,而是應該梳理部門的職能及權責,優化行政程序,真正做到明確職能定位,各司其職,增強政府執行力,讓社會見到實質效果。在重組的同時,精簡人員配置,最大效度調撥人員到適合的崗位,人盡其才,以達致資源的合理運用。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