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設獨立賠償委員會
傷者:斷趾停工追究當局責任
【本報消息】有居民上周日在使用黑沙水庫兒童洗手台時,被剝落的雲石飾面砸傷,造成腳部骨折。受害者徐子威表示,經醫生評估至少需三個月康復,影響工作及家庭收入。
他認為,事件很大程度因當局對市政設施監管不力所致,將依法追究當局在過失行為上的民事責任及賠償。
議員林玉鳳陪同徐子威,昨日中午十二時在議員辦事處舉行黑沙水庫公廁洗手台雲石剝落傷人事故記者會。徐子威憶述,當日與朋友跑完步,休息片刻後,站在約七、八十厘米高的兒童洗手台清潔雙手,突然有數片雲石飾面剝落,砸傷雙腳,出現劇烈疼痛,後送院治療。
倘傷及幼童或致殘
經醫生診斷,是次意外導致其腳趾後蹠骨粉碎性骨折,估計至少需三個月康復,目前行動需用拐杖。他稱,該洗手盆是供小朋友使用,倘當日是砸傷幼童,後果更不堪設想,可能導致傷殘。
被問及康復需時,會否有經濟壓力?徐子威表示,其本身任職重型車司機,可能數個月都無法開工,擔憂影響公司運作;同時作為一家五口的經濟支柱,有一定壓力。其有購買醫療保險,可循其理賠醫療費,並計劃追究當局的賠償責任。
林玉鳳表示,經與律師商議後,徐子威將根據《公共管理行為民事責任法》追究當局在過失行為上的民事責任及賠償。具體追討的醫療費用尚需計算,又指同一份訴訟除追究行政當局外,亦可追究承建商的責任。
促賠償委承擔搜證
林玉鳳又稱,鑑於行政訴訟程序往往需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受害市民易因無法負擔訴訟的支出,而被迫放棄爭取行政賠償,導致行政賠償制度形同虛設。建議政府參考外國經驗,設獨立的特區賠償委員會,專門處理特區賠償爭議。
另外,由於在非合同責任中,須由訴訟原告證明對方存有過錯,但考慮到市民可能會缺乏相關的技術專業知識去證明行政當局、公法人機關或行政人員有過錯,所以建議由特區賠償委員會承擔起部分,或全部搜證和證明過錯存在的工作。
她並引述法律學者指出,要求政府賠償,不同於普通的民事賠償,當中包括了懲罰和遏制不法公職行為的意義,因此完善《公共管理行為民事責任法》,其實也是完善特區政府整個問責制度的一個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