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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3日
第B09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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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願助陳同佳赴台自首

十二被捕港人須先完成內地法律程序

特首:願助陳同佳赴台自首

【新華社香港二十二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二十二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十二名被香港警方通緝的香港居民因涉嫌非法入境內地被內地執法機關拘捕,被捕人士須先在內地完成法律程序。

日前,十二名香港居民以非法途徑逃離香港,在內地水域被拘捕,按照相互通報機制,內地執法機關已通報香港警方。據了解,這十二人在香港涉嫌與七宗案件有關。林鄭月娥表示,被捕人士在香港也有案件在身,特區政府會按照一貫做法,等被捕人士在內地完成法律程序後再接回香港處理,同時特區政府會為被捕人士家屬提供幫助。

二○一八年二月,香港居民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後潛逃回港,因港台之間沒有簽訂刑事司法協助安排和移交逃犯協議,陳同佳無法被移交至案發地台灣受審。近日,有輿論關注陳同佳一案最新進展,林鄭月娥表示,陳同佳在香港已完成服刑,特區政府沒有法律基礎對其採取進一步行動,就陳同佳一案與台灣溝通也沒有得到回應。她說,了解到陳同佳感到自責、自咎,特區政府願意為其前往台灣自首提供幫助。

二○一九年二月,為維護法治與公義,堵住法律漏洞,香港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由於香港反對派和激進勢力持續以此為藉口策動暴力,特區政府停止修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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