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女大生溺亡案被告認罪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網、央視網十九日消息:昆明理工大學大二女生李心草酒後溺亡案,時隔一年後有了新進展。今天,雲南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秉乾犯過失致人死亡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美蓮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案進行了審理,被告人羅秉乾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去年九月九日,李心草(女,十八歲,曲靖師宗人,生前為昆明理工大學大二學生)與同學任某燊(女,十九歲,紅河蒙自人,大二學生),以及任某燊的兩位男性朋友羅秉乾(男,二十二歲,紅河開遠人,在昆務工)與李某某昊(男,二十二歲,紅河開遠人,大四學生)共進晚餐,輾轉三個酒吧消費後在昆明市盤龍江落水身亡。
十月十二日,李心草的母親陳美蓮發帖表示對李心草溺亡事件真實原因存在疑惑,引起網民關注。昆明警方成立專案組,對李心草死亡案立案偵查。今年八月十二日,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羅秉乾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案向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盤龍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秉乾邀約飲酒,在被害人李心草醉酒後出現嚴重危及自身安全的異常行為時,未採取合理、有效的看護、救助措施,未盡到應負的注意義務,反而實施俯身貼近、掌摑李心草等不當行為,致使李心草情緒、行為失控,翻越護欄,造成墜江溺亡的嚴重後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辨雙方圍繞指控事實進行了訊問、發問,舉證、質證,圍繞定罪、量刑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羅秉乾當庭表示認罪認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訴訟代理人就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發表了意見。
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