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為兒童構建安全環境
【本報消息】對於再有女童被性侵案件發生,工聯副理事長、婦女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梁銘恩表示痛心,強烈譴責相關行為。
梁銘恩表示,性侵害對任何階段的人來說都會產生心身靈上嚴重的負面影響,引致不同程度的心理創傷,尤其年齡越少的幼童,不幸遭遇性侵常常懵懂無知;年齡稍長的兒童則會因為恐懼、羞恥心等,很少主動承認或提及自己遭受性侵的事實,往往在偶然間出現身體損傷或精神異常等嚴重後果時才被發現。因此,父母及照顧者要多加觀察兒童的表現,必要時尋求專業人士幫助。
梁銘恩指出,《兒童權利公約》規定締約國承擔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剝削和性侵犯之害。在本澳《刑法典》也有“對兒童的性侵犯罪”的規定,當中禁止在任何情況下對未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性侵犯,否則最高刑罰可判監禁十年;此外,亦有“與未成年人進行性交易罪”的規定。
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會的責任,該會轄下的社區中心將持續開展兒童性教育及自我保護的工作,共同為兒童構建安全的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