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兩面睇
寫文章,看法要有合理的理由,不能牽強和犯駁,即須合邏輯。邏輯甚差者,寫的東西必定條理混亂,破綻百出,支離破碎,不知所云。故此懂一點邏輯,對寫作應有幫助。
邏輯學由古希臘亞里士多德所創,其中最著名的是三段論,它由大前提(人會死)、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和結論(蘇格拉底會死)組成。邏輯的各種規則,大體上都由三段論演化出來。
三段論的三個要素之中,關鍵是兩個前提,若大前提錯了(人不會死),即使小前提正確(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不會死)也會錯。即使大前提正確(人會死),若小前提錯了(蘇格拉底不是人),結論同樣是錯(無法確定蘇格拉底是否會死)。
以上兩個結論,依照三段論合法得出,形式上沒有錯,但因大前提或小前提出錯,故實際上還是錯了。這說明,邏輯學的價值有其邊界:正確的結論,須有正確的邏輯證明,但正確的邏輯證明,卻不保證結論必然正確。
常犯的邏輯錯誤,通常是“偷換概念”和“循環論證”。偷換概念,大多並非故意為之,例如:“ 甲:你是否同意蘇格拉底是偉大的哲學家?乙:不同意。甲:你一定沒有認真讀過關於他的書。”我們想當然地認為,對一個人的看法與對該人的了解有關,但這祇是可能,卻非必然,上例的錯誤就在於“評價”和“讀書”之間的偷換或混淆。
循環論證的例子是:“甲:蘇格拉底會死,因為他是人。乙:怎麼知道蘇格拉底是人?甲:因為蘇格拉底會死。”甲錯在用結論(會死)來論證前提(人),但結論原由前提而來,於是變相用前提來論證前提,變成循環的自我論證,亦即甚麽也沒有論證。
兩例表明,偷換概念和循環論證往往似乎無甚大錯,很容易看走了眼,所以邏輯學可以深化精確的寫作,對可疑的說理多加推敲,減少失誤。
邏輯是關於推理的學問,推理或偵探小說將推理的過程故事化,但推理若取得嚴格的規範性和確定性,則必須用純粹的抽象符號來表現,在此情況下,邏輯成為數學的分支,即數理邏輯。邏輯學是一門艱深的科學,據說著名邏輯學家金岳霖的著作,連著名哲學家張岱年也難啃之。
但神奇的是,華文世界那些頂尖的才子寫作人,一般未讀過甚麽高深的邏輯學,充其量祇有些邏輯常識,另加寫作經驗而已,這跟普通作者無異。因此,邏輯可能屬於德國哲學家康德所指的“先驗認知架構”,吾人先天就有某種邏輯能力,而文字作品能夠取得非凡的成就,除了基本的邏輯要求,仍需悟性、批判、想像、洞察、創新、修辭等各種卓越的能力。邏輯的作用不可少,但不必誇大,以其深奧,也誇大不來。
李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