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9月14日
第B04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法聯會介紹律師內地執業決定

參與座談人士合照

法聯會介紹律師內地執業決定

【本報消息】法律工作者聯合會本月十二日假聯邦酒樓舉辦“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政策”專題座談會。由法聯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邱庭彪主持,近九十名會員與會,中聯辦法律部長李雪飛、副部長王恆等出席。

理事長黃顯輝致詞,介紹了本次專題座談會的背景與目的。今年八月十一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是次專題座談會讓有興趣的會員認識和了解有關“決定”。

副會長李煥江和副理事長何金明主講。李煥江指出,港澳律師應抓住這一發展機遇,認為三地法律法規不盡相同,港澳律師應多留意、學習和接觸內地法制;港澳律師可更多投身到灣區工作和自我增值,將個人事業配合灣區建設的勢頭。

倡設內地法律培訓

何金明指出,試點項目在中國內地港澳律師界從業者是一次重要突破點、啟航點及融合點。認為“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在稍後頒佈更多的考取資質規定時,會有更具體的說明。

他指出“一定範圍”不排除會出現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以“民商經濟事務範圍”先行先試,第二階段不排除“行政刑事業務範圍”。他從個人身份、硬件設施、軟件支援分析了參與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的同業需要注意的相關問題。

會上,黃景禧、王愛民、張宏哲、梁翠雯、周成俊、馮璦琳、羅佩琪、盧小芳、潘愛儀多位會員先後發言。青年律師建議對本澳律師多開設內地法律培訓課程,並提供更多機會到大灣區內地律所交流、實習和掛職。

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主任陳軍認為,澳門律師有很好的和葡語國家合作的優勢,可以為大灣區企業和居民提供高質量服務;內地律師業管理非常規範和制度化,雙方可以多增進了解,交流合作。

法聯會監事長趙國強,副會長方泉,副理事長兼副秘書長陳華強,副理事長王禹、成向陽、李金月、洪榮坤、葉桂平、鄭成昌,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沈雲樵參加座談。

2020-09-14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69538.html 1 法聯會介紹律師內地執業決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