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事主失逾百萬財物
內地漢認賭場盜竊囚五年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子涉趁賭客專心賭博,於賭檯附近位置盜去六名事主逾百萬元財物。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全部承認指控。合議庭裁定,被告六項加重盜竊罪成,判囚五年,合共賠償予多名事主逾百萬元。
男被告姓酆,四十八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案情指,二○一九年十月十四日凌晨三時半,警方接獲皇朝區某娛樂場一名內地女子報稱,遭人盗去八十四萬元財物。警員翻查娛樂場監控錄像鎖定酆某身份並將其截獲。調查發現,酆某與多宗娛樂場盗竊案有關,當中包括五名男事主(三名內地、一名台灣及一名韓國居民)分别損失八千至二十萬元不等。
法官宣判時指出,酆某完全承認指控,證實其多次在娛樂場藉事主專注賭博,趁對方不為意時,以外套等物件遮掩盜取手袋和當中的名貴物品。量刑方面,六項加重盜竊罪,每項分別判囚九個月至三年不等,六罪競合,判囚五年徒刑,不予緩刑。由於有事主不要求賠償,故酆某須分別向四名請求人賠款八十一萬元、二十萬元、十萬元、四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