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棉
早前政府市政部門宣佈將利用氹仔市中心四幅閒置土地,改建為約一萬九千平方米臨時性的環保車胎公園,公園內將配置大量休閒康樂設施,以增加氹仔民眾的休閑活動空間。
消息發出後不久,除了有意見擔心廢車胎的安全問題,亦有意見認為該土地範圍內現存的氹仔紗廠(昔日澳門紡織有限公司廠房)遺址具有保育價值,應該保留該建築物並融入臨時公園的設計。然而,官員指出由於工廠建築含大量石棉,若不清拆建築物,將對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影響。
究竟,石棉是甚麼?在建築物中怎樣使用?有甚麼危害?
作為建築師,我想在本欄嘗試為上述的問題給予答案,以便社會及公眾在討論工廠遺址去留的問題上,能更清楚石棉這種材料,避免以偏蓋全及先入為主的判斷。
石棉其實是一種自古已開始被人類使用的材料,古代中國稱石棉為“石麻”或“不灰布”,用以製作繩索和布帛。古代埃及人亦用石棉製布包裹木乃伊,古羅馬人也用該物料作燈芯。
由於石棉具有隔熱與防火的特質,近代被應用為隔熱、防火材料。
用於建築方面,石棉需與水泥混合使用,並製成石棉水泥板或石棉水泥瓦,因其有防水、防火、防腐、耐熱及耐寒等優點,多用於屋頂。
由於上述優點,石棉瓦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被大量使用,在澳門好常見,尤其在天台的加建物或工業建築。
自七十年代起,國外開始發現石棉纖維對人體有害,長期吸入石棉粉塵會導致肺部纖維化,可誘發支氣管肺癌、胸腹膜間皮瘤及其他惡性腫瘤,自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研究組織IARC宣佈石棉是第一類致癌物質,發達國家開始逐步減用或禁用石棉。
由於石棉的致癌性,現在只要一提到石棉,公眾便會馬上想到其危害。然而,卻忽視了該建材其實曾經因其優點而被大量使用,甚至在一些地方見到也不知道。
那麼,建築物使用了石棉,是否就一定有危險?待下期繼續介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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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泓